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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年财政监督工作成绩显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22


  2011年,广西各级财政监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财政厅党组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强化职责履行,在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及内部监督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据统计,2011年全区共对3517户单位进行了检查,累计查出财政违法、违规、违纪金额53.63亿元,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圆满完成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2011年,全区各级“小金库”治理机构对全区1877户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全面复查和重点检查,全区新发现小金库40个,涉及金额853.7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小金库” 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从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新出台制度办法699条,修订完善现有制度1339条,有效地巩固和扩大了“小金库”治理成果。由于工作组织有力,成效突出,自治区治理办荣获全国防治“小金库”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组织奖,并在全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作经验发言。

  二、以保障新农合政策落实为主题,大力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采取“上下联动,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方式对全区86户新农合管理机构及426个乡镇卫生院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及“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查出并纠正了新农合政策实施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政策执行不到位、基金筹集不足、基金拨付不及时、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基础管理及机构人员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问题资金4.03亿元。与此同时,联合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开展对广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等27家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并对全区1355个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区直81户规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台账登记管理。

  三、更加关注民生,重点民生资金监督取得了新的成效。

  2011年,自治区本级以国家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对5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开展对贺州、河池和来宾3个市及所属22个县(市、区)2009-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2010年五保村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通过检查,查出问题资金2亿元,追回财政资金3084万元,及时挽回财政损失。检查情况引起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主席马飚亲自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专题组织研究确保强农惠民各项资金安全使用的管理措施。二是组织开展对柳州、桂林等10个市及所属39个县(市、区)2008-2009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冬令春荒生活补助资金、2010年抗旱救灾专项资金检查。共查出问题资金6.26亿元。对于发现的问题已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形成《财政要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市、县财政监督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柳州市先后开展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午餐、职教攻坚和助(奖)学金、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及危岩治理资金,民政、残联专项资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专项资金的检查。来宾市忻城县通过开展对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检查,及时制止了部分商家骗取补贴行为,涉及金额159万元。钦州市浦北县开展对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公用经费收支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出教育局教研室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民生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围绕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大力深化部门预算监督。

  自治区组织开展了对自治区工信委等16个区直部门2010年及2011年上半年部门预算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资金13.69亿元,提出了加强预算编制制度建设、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及财会基础工作、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等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了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进一步加强。梧州市苍梧县结合“小金库”治理、规范津补贴改革、节约行政成本等工作,选择了承担重大专项较多、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钦州市钦州港区财政分局对历年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的5个行政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促进了部门预算的规范管理。

  五、围绕强化财政内部管理,持续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一是组织开展对财政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自治区结合人事处委托实施的离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自治区财政厅9个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和内部监督检查和对7位处级干部的离任审计,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财政内部管理的建议11项。南宁、柳州、梧州、北海等市也根据监管需要,开展了对财政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履行、内部制度建设和执行、日常基础工作管理等情况的内部检查,通过查问题、督整改、促规范,有效地预防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干部的安全。二是会同国库处开展了全区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清理和整顿,纠正和撤销了部分不符合规定的专户,实现了财政专户的精简、统一、规范、安全和高效,进一步规范了专户管理。

  六、强化基础管理,财政监督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自治区本级不断加强财政监督的机制建设和基础建设,制定出台了《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职责分工办法》等3项制度,不断健全业务管理机构和财政监督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继续加大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特别是四个自治区财政监督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推进基础财政监督能力建设,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财政监督对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的防范、纠偏和预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