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情况下,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后劲,我国率先大幅减税降费。分步骤全面推开营改增,结束了66年的营业税征收历史,累计减税超过2万亿元,加上采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利息负担1.2万亿元。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沉淀资金,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财政赤字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
财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推行财政预决算公开,构建以共享税为主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格局,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大幅增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三分之二。
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退税增量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设立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全国,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一半以上,进出口实现回稳向好。
在财力紧张情况下,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财政五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得到较好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持续超过4%。
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已有1700多万人次受益,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实现直接结算,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加快推进。持续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低保、优抚等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近6000万低保人员和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要聚力增效。今年赤字率拟按2.6%安排,比去年预算低0.4个百分点;财政赤字2.38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55万亿元,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调低赤字率,主要是我国经济稳中向好、财政增收有基础,也为宏观调控留下更多政策空间。今年全国财政支出21万亿元,支出规模进一步加大。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10.9%,增强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当前财政状况出现好转,各级政府仍要坚持过紧日子,执守简朴、力戒浮华,严控一般性支出,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为发展增添后劲、为民生雪中送炭。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继续实施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到期优惠政策。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不合理的坚决取消,过高的坚决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今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500亿元,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我国经济基本面好,政策工具多,完全能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中央财政新增扶贫投入及有关转移支付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
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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